这个故事要先讲清楚一件事,否则后面的分量出不来。
汉朝初年沿用秦朝的刑罚,其中有一类叫肉刑,意思是在人的身体上留下永久的损伤。
主要有几种。黥,在脸上刺字,然后涂上墨,一辈子洗不掉。劓,割掉鼻子。刖,也叫斩趾,砍掉脚。还有更重的。
这些刑罚有一个共同点:不可逆。
被判打板子的人,伤好了还是原来的样子;被罚做苦役的人,服完刑可以回家。而被割了鼻子、砍了脚、脸上刺了字的人,一辈子都带着这个记号。
在那个年代,这意味着走到哪里都会被认出来,找不到正经营生,亲戚不愿来往。
这个故事的主角,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子,她看出了这一点,并且把它写了出来。
汉文帝十三年,齐国有一位叫淳于意的人被押往长安。
淳于意做过齐国的太仓令,管粮仓,所以后人叫他仓公。但他真正出名的身份是医生,而且是中国医学史上极重要的一位。
他师从名医学了三年,医术极高。更难得的是,他留下了中国现存最早的医案记录——他把自己诊治过的二十五个病例一一记了下来,包括病人是谁、什么症状、他怎么判断、开了什么方子、后来死了还是好了。
他连自己治死的病例也照实记下来。这一点在古代医书里非常罕见。
他为什么获罪,史书说得含糊。一种说法是有权势的人家请他看病,他不肯去,或者没有治好,因此被告发。
按律,他要受肉刑。
汉朝的规矩,凡是判肉刑的官吏,要押到长安去执行。
淳于意有五个女儿,没有儿子。
被押走的时候,五个女儿跟在后面哭。
他回过头,骂了一句:生孩子却没有生男孩,到了紧急的时候,一个能派上用场的都没有。
《史记》把这句话原原本本记了下来。
这句话很伤人,但也说明了当时的实情。在那个年代,女儿不能做官,不能上书,不能出面替父亲奔走,几乎没有任何可以动用的渠道。
他最小的女儿叫缇萦,听见了这句话。
《史记》写她的反应,只有五个字:缇萦伤父之言。
然后她做了一件当时的女孩子几乎不可能做的事:她跟着父亲的囚车,一路走到了长安。
从齐国到长安,一千多里。
到了长安,缇萦上书给汉文帝。
一个平民的女儿要把信递到皇帝手里,这件事本身就极难。史书没有交代她是怎么做到的,只写了这封信的内容。
全文不长,一共四句,每一句都在要害上。
第一句讲父亲的为人:我的父亲做官,齐国的人都称赞他廉洁公平,如今犯法当受刑。
第二句讲刑罚的性质,是全篇最有力的一句:我痛心的是,死了的人不能再活过来,受了肉刑的人不能再长回去。就算他想改过自新,也没有路可走,永远都做不到。
第三句是她的请求:我愿意自己入官府做奴婢,来赎父亲的刑罪,让他能够改过自新。
这封信的高明之处在于,她没有替父亲喊冤。
她完全没有说父亲无罪。她承认犯了法,她质疑的是这种刑罚本身:一个人受了这种刑,就算悔改了也没有用,那么这个刑罚到底是在惩罚,还是在断绝?
她把一件个人的事,讲成了一个所有人都要面对的道理。
汉文帝读了这封信,被打动了。
他随后下了一道诏书,是中国法制史上非常重要的一份文件。
诏书里有几句话,几乎是缇萦那封信的回声。
他说:如今有人犯了过错,教化还没有施行,刑罚就加上去了;有的人想改过向善,却没有路可以走到,我很怜悯他们。
然后是最重的一句:刑罚重到砍断肢体、在皮肤上刻字,一辈子都不能长好,这是多么痛苦而且不合于德啊。
最后他下令:废除肉刑。
具体的改法是:原来脸上刺字的,改为剃去头发、颈上戴铁圈、罚做苦役;原来割鼻子的,改为打三百板;原来砍左脚的,改为打五百板。
淳于意被赦免,回了齐国。
这个故事通常讲到这里就结束了。可是后面还有一段,而且非常重要。
改革执行下去以后,出了大问题。
打三百板、五百板,听上去比割鼻子砍脚要轻,实际上不是。当时的板子又大又重,行刑没有规范,打的人往往打到一半人就死了。
史书上的说法很直接:外有轻刑之名,内实杀人。表面上是减轻了刑罚,实际上是在打死人。
有些原本只会被割鼻子的人,现在被活活打死了。
到了汉景帝时期,朝廷两次减少笞刑的数目,把五百减到三百再减到二百,三百减到二百再减到一百。
更要紧的是,景帝还专门颁布了一份《箠令》,规定了刑具的规格:板子多长、多宽、多厚,用什么材料,末端要削平,竹节要磨光;打的时候只能打臀部;而且中途不许换人。
有了这些规定以后,受刑的人才真正能够活下来。
这一段很值得记住:一个好的改革方向,如果没有配套的细则,可能比原来更糟。缇萦推动了方向,而让它真正落地,又花了几十年。
缇萦救父是中国历史上流传极广的一个故事,常常和孝顺连在一起讲。
但如果只讲成孝顺,就把它讲小了。
缇萦做的事,不只是救了自己的父亲。她那封信直接促成了肉刑的废除,改变了此后两千年中国刑罚的方向——从损毁身体,转向劳役和监禁。
东汉的班固为此写过一首《咏史》诗,其中有一句流传很广:百男何愦愦,不如一缇萦。上百个男子那么糊涂无用,比不上一个缇萦。
这句话是冲着她父亲那句生子不生男说的。
还有一点值得说清楚。汉文帝之所以能听进去,也和他本人有关。他是历史上出名的节俭和宽厚的皇帝,在位期间还废除了诽谤妖言之罪和连坐法。缇萦的信,是递到了一个愿意听的人手里。
一件事情能成,往往需要两边都对:一边有人肯说,一边有人肯听。
今天晚上,你可以想一想这个问题。缇萦完全可以在信里说父亲是冤枉的,那样更容易博得同情。她偏偏承认了父亲有罪,只质疑刑罚本身。你觉得她为什么这样写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