春秋和战国之间没有一道真实的界线。没有哪一年发生过什么事,让当时的人觉得一个时代结束了。这两个名称都是后人起的,而且起得很晚。战国作为一个时代的名称,能追到的最早来源是西汉人整理旧文献时给那批材料起的书名,不是战国人的自称。
既然线是后人划的,那么划在哪里,就反映了划线的人认为什么才算根本的变化。
主要有四条线。一条划在鲁国那部编年史绝笔的年份,理由是记录中断,一个时代的资料形态变了,不过绝笔在哪一年,本身就有不同说法。一条划在公元前四七五年前后,理由是从这里开始可以另起一套年表。一条划在公元前四五三年,理由是这一年韩赵魏三家灭掉智氏、瓜分它的领地,晋国的实土从此归三家所有,实力格局在这一刻就已经定了。还有一条划在公元前四〇三年,理由是这一年周天子正式册命韩赵魏三家为诸侯。
第四条线是宋代司马光划的。他编了一部上起战国下至五代的编年史,把全书的第一条记事定在这一年,并且写了一大段议论解释为什么。这一讲主要处理这条线。
之所以选它,不是因为它最正确,而是因为它最能暴露问题。前两条线关心的是记录本身,第三条线关心的是实力,第四条线关心的是秩序。一个时代要结束,记录中断只是表象,真正要问的是原来那套规则什么时候失效的。而规则失效有两种方式,一种是没有人遵守,一种是它被正式改掉。这两种方式差别很大,公元前四〇三年发生的是后一种。
但在处理它之前,要先把它和另一个年份放在一起看。
上一卷讲过,公元前四五三年,韩赵魏三家灭掉智氏,瓜分了它的领地。从那一年起,晋国的实土归三家所有,晋君还在位,但已经无事可做。
到公元前四〇三年周天子册命三家为诸侯,中间隔了五十年。
这五十年很值得看。三家在这五十年里已经在做诸侯做的一切事情:各自治理领地,各自征税征兵,各自与外国打交道,互相之间也各自结盟或者开战。他们唯一没有的,是一个名号。
也就是说,实力的转移在前四五三年就完成了,名义的转移拖到了前四〇三年。两者之间隔了半个世纪。
还有一个细节值得注意。三家里当时最强的是魏国,国君是魏文侯。韩赵魏后来合称三晋,其中最早的一次变法就是在他手上开始的,下一讲要专门讲。按理说,国力已经领先的人最不需要外来的头衔。但三家一同受封的时候,他也在其中,而且在此之前他做了不少铺垫,《史记》记他以孔门弟子为师,又礼敬贤者,因此在诸侯之间得到了很好的名声。
这说明名分对强者反而更有用。弱者拿到名号也守不住自己的东西,强者拿到名号,就把已经占有的东西变成了不必再解释的东西。
这个时间差本身就说明了名分是什么。它不是权力的来源,如果是,三家在前四五三年就该被打回去。它也不是完全没用的东西,如果没用,三家不必等五十年。
它是一种成本。有名号,办事更省力;没名号,办事也办得成,只是每一步都要多花力气去解释自己凭什么。三家等了五十年,是在等这项成本降到可以支付的程度,也是在等周王室意识到自己拒绝的代价比答应的代价更大。
到公元前四〇三年,周王室手里还剩什么。
土地还剩一点,但已经不足以支撑赋税和军队,财政上早已无足轻重。上一卷讲过,从平王东迁到这时,周王室的实力早已耗尽,剩下的只有一个动作,就是册命。承认某人是诸侯,承认某人继承了某个位置,承认某场兼并的结果。
这个动作有一个特点,它不消耗任何物质资源。周天子册命三家,不需要出一兵一钱。从这个角度看,它是周王室唯一还能免费提供的东西。
但它同时是一种存量。册命之所以有价值,是因为它稀缺,是因为不是谁都能得到。每册命一次不该被册命的人,这个动作的含金量就下降一点。而它下降之后无法回升,因为周王室没有任何办法去惩罚一个不合格的受封者,也就没有办法把已经发出去的名分收回来。
用一次少一次,且不可再生。这就是周王室在公元前四〇三年面对的处境。
可以拿一个后世的例子对照。一个没有兵也没有钱的朝廷,手里往往还剩下发放官职与名号的权力。这项权力起初很值钱,因为得到它的人可以借它压住别人。但一旦朝廷向所有出得起价的人发放,得到的人就发现它压不住任何人了,也就没有人愿意再为它付出什么。周王室在东迁之后的五百多年里走完的就是这个过程,公元前四〇三年是其中最关键的一步,因为这一次的接受者与以往都不一样。上一卷讲过的前六七八年承认曲沃武公,是最接近的一个先例,那一次小宗武力取代大宗,周王室也认了。但取代者毕竟是晋国公室的一支,被取代的那个国家由他继承了下去,事情还留在一个诸侯国的内部。这一次不同的不只是接受册命的人是臣,更在于他们的君主还在。晋国这个诸侯国仍然存在,国君仍然在位,要再过二十七年,晋国才被三家灭掉。
拒绝会怎样。三家会继续做他们已经在做的事,周王室会证明自己不但没有实力,连名分都不被需要。答应会怎样。周王室换来三个新诸侯名义上的尊奉,同时向所有人宣布,实力可以兑换成名分,只要实力足够大。
两条路都是输。周王室选了短期损失较小的那一条。
司马光那段议论很长。他的核心意思是,天子最重要的职责是维护礼,礼的核心是名分秩序,而这一次册命把这个秩序自己拆掉了。他有一句话说得很重,大意是这不是三晋破坏了礼,是天子自己破坏的。
这个判断有它锋利的地方。三家的行为是既成事实,天子承认与否都改变不了;但天子一旦承认,性质就从三家违规变成了规则本身修改。前者是有人犯规,后者是这条规则不存在了。司马光抓住的是这个区别。
不过这段议论要放回它自己的位置上读。
司马光写这部书是给皇帝看的,目的是让统治者从历史里学到治理的道理。他所处的北宋,正在经历关于变法与祖宗之法的激烈争论,名分、纲纪、上下之别是他那一代士大夫最关切的问题。所以他从公元前四〇三年读出的东西,既是对战国的判断,也是对他自己时代的发言。
这不是说他讲错了。是说他选择从这一年开始写,并且用这么大的篇幅论证名分,这个选择本身带有他的关切。换一个人来划线,可能会划在别处。前面提到的另外几条线,分别着眼于史料形态、年表接续和实力格局,都不像他这条线那样带有强烈的道德判断。
本系列的做法是把这几条线并列摆出来,说明各自的着眼点,不去裁定哪一条正确。因为它们回答的不是同一个问题:史料何时变了,年表何时接得上,实力格局何时改变,秩序何时被正式改写,这是四件事。
前四〇三年之后发生的事,把这次册命的后果显示得很清楚。
第一件事是齐国。田和在此之前就已经开口请求,到公元前三八六年,也就是册命三晋之后十七年,周天子册命他为齐侯。田氏在齐国经营了很久,逐步取代了原来的国君家族,这时来求一个名分,周王室照样给了。同一套动作,在二十年内做了两次。
第二件事是晋国的收场。公元前三七六年,三家把晋国最后一位国君废为平民,晋国从此断绝。距离册命只有二十七年。也就是说,周天子册命三家为诸侯的时候,晋国这个诸侯国还存在,三家在名义上还是它的臣子。周天子册封了三个臣子与他们的君主并列,然后看着他们把这个诸侯国灭掉。
第三件事更长,是各国相继称王。此前王这个称号在名义上只属于周天子。楚国很早就是例外,吴越也自称为王,但这些在中原看来都是僭越。到战国中期以后,主要国家的国君陆续称王,有的还互相尊奉对方为王。到这一步,周天子连这个独占的名号也没有了。
这里可以和楚国做个对照。上一卷讲过,楚国的王号不是周天子给的,是自己立的,代价是长期被视为异类。三晋走的是相反的路,它们要的是被认可。
差别在于两家要处理的问题不一样。楚国自立王号,被中原视为僭越,它选择承受这个名义上的代价。三晋不同,它们是从晋国内部一步步夺权上来的,身上有一个洗不掉的污点,就是以臣代君。这个污点只有原来那套体系的最高权威能洗,所以它们需要周天子亲口把这件事认下来。
于是出现了一个奇特的局面。最需要周天子的,恰恰是最彻底破坏了周的秩序的人。而周天子能给他们的,也恰恰是他自己所剩无几的那样东西。
这三件事有一条共同的线。前四〇三年的册命告诉所有人,名分是可以争取的,只要实力到位。既然如此,那就没有理由停在诸侯这一级。
前四五三年那次瓜分,还有一个后果要单独说,它关系到这一卷后面的走向。
晋国的位置在今天的山西南部及其周边,正卡在关中通往中原的路上。上一卷讲过,晋国是春秋时期最强的诸侯国。对西边的秦国来说,它还是一堵墙。秦国在春秋时期几次试图东进,都被晋国挡了回去。
现在这堵墙裂成了三块。
魏国分到了中央地带,包括原晋国最富庶的部分,同时也四面受敌。赵国分到了北部,与草原势力接壤。韩国分到的最少,位置最尴尬,夹在几个大国中间。
三家的共同利益是防止晋国复辟,也防止任何一家吞并另外两家。这个结构在初期有效,三家常常联合行动。但它有一个致命之处:西线的压力实际上压在魏国一家身上,而任何一家想要扩张,最直接的方向都是另外两家。
实际发生的正是这样。三晋在战国前期多次联合出兵,一度压制齐楚;西线打得秦国后退、把黄河西岸夺过来的,则主要是魏国自己完成的。但联合从来没有持久过。三家之间为争夺原晋国腹地的城邑反复交战,其中韩国因为地小力弱,成了另外两家和外部大国共同的争夺对象,长期在几方之间摇摆。上一卷讲弭兵时说过,小国夹在大国之间只能两面下注,韩国在战国的处境与春秋的郑国几乎一样,区别只在于它名义上是大国。
于是原来一个能够长期封锁秦国的大国,变成了三个既要互相提防、又要各自应付外敌的中等国家。这个变化的全部后果,要到将近两百年后的长平之战才完全兑现,那是这一卷后面的题目。这里只需要记住,秦国东出的通道,是在公元前四五三年被打开的,而不是在秦国变法之后。
第一,这次册命是谁先开口的。传世记载对这件事的写法并不一致。有的写周天子命三家为诸侯,有的只写三家列为诸侯而没有交代是谁给的,《史记》里记赵国世系的那一篇甚至写成三家自己立为诸侯,那一句的确切读法学界也有分歧。但没有哪一处写下了三家向周王请封的过程。相比之下,田和求为齐侯有完整记载,说他先与魏国国君相会提出请求,再由对方代为向周天子和诸侯请命,随后周天子才册命他为齐侯。本讲把这五十年读成一场交易,三家自行其是这一面,记赵国那一篇的写法可以作旁证;至于他们是否主动开口求封,更接近的样本要看田和那一例。这个读法如果不成立,本讲的论点仍然成立,只是名分转移的推动者要另作估计。
第二,前四〇三年这个年份本身。传世文献对三家受命的记载并不完全一致,不同史书的系年互有出入。今天通行的是这个年份,但它的确立本身有整理和推定的成分。这类问题在战国前期的年代学里相当普遍,因为各国纪年方式不同,材料在传抄中又有讹误。
第三,春秋战国的分界。如正文所述,至少有四条线并存,分别着眼于史料形态、年表接续、实力格局的改变和秩序的正式改写。这不是技术分歧,而是对什么算根本变化的不同判断。本讲不作裁定。
第四,司马光那段议论的性质。它是一段史论,不是史料。它反映的是北宋士大夫对名分秩序的关切,用它来理解战国是有帮助的,但不能把它当作战国人自己的看法。现存的战国文献里没有留下这类反应。
第五,晋国最后被废的年份与过程。通行的说法是公元前三七六年,但具体过程的记载简略且互有出入,晋君在被废之前的处境、三家如何分配最后剩下的土地,都不清楚。
第六,田氏代齐与三家分晋是不是同一件事。两者时间接近,机制相似,都是卿族取代国君并得到天子承认。但结果不同:田氏换掉了国君家族而保全了国家,三晋则把国家分成三块。上一卷已经给出过一个解释,即田氏取代姜氏靠的主要不是军功而是长期经营人心,最后换掉的是一个国君家族;而晋国的卿族势均力敌,谁也吃不掉所有人。这个解释是否充分,仍可讨论。
第七,晋国被瓜分对后来统一进程的影响有多大。本讲采取的看法是它打开了秦国东出的通道。反对的意见有两条。一条是秦国的崛起主要依靠自身变法和关中的地理条件,即使晋国不分裂,长期趋势也未必改变。另一条是:分晋之后魏国夺取了黄河西岸,西线反而守得更紧,通道真正打开要晚得多。正反两面都有道理,分歧在于一个统一的晋国能坚持多久,以及通道打开于哪一年。
回到最初的问题。周天子承认篡夺的那一年,意味着什么。
它意味着一套规则完成了从破坏到废止的最后一步。
规则被破坏,规则还在。所有人都知道那是违规,违规者需要掩饰,需要找理由,需要承担被追究的风险。这个状态可以维持很久,春秋两百多年基本都处在这个状态里。天子的命令没人听,但没有人公开说天子的命令不该听。
规则被正式修改,规则就没有了。前四〇三年之后,用实力换取名分不再是违规,而是程序。想要一个名号,先把实力做大,再去请封,天子会给。既然如此,名号本身也就不再说明任何事情。
这里有一个不容易接受的推论。周王室之所以还能存在到公元前二五六年,恰恰因为它已经完全无害。一个还能约束别人的天子会被消灭,一个只会盖章的天子可以留着,因为盖章这个功能对所有人都有用。它又存在了将近一百五十年,不是因为还有人尊敬它,是因为还没有人需要它彻底消失。
而真正的问题在册命之后才开始。名分废止之后,用什么来判断一个政权是否正当。战国两百多年给出的答案是不判断——能吞并就吞并,能存活就是正当。这个答案支撑了统一,也带来了统一之后立刻要面对的麻烦:一个靠武力建立的政权,凭什么要求别人服从。秦朝用了十五年发现自己回答不了这个问题,汉朝用了几十年才勉强拼出一个答案。
那个答案是什么,以及它为什么要花那么久才拼出来,是这一卷和下一卷的主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