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元前二二一年,兼并战争结束。新的统治者要做的第一件事,不是分土地,不是定法令,是给自己找一个称呼。
这件事今天听起来像礼仪问题,当时不是。上一卷讲三家分晋那一讲说过,周天子的册命是他唯一还能免费提供的东西,而名分不是权力的来源,也不是全无用处,它是一种成本:有名号办事省力,没名号每一步都要多花力气解释自己凭什么。
现在的问题是,旧的名号系统整个失效了。
周天子已经不存在,向他请封这条路没有了。王这个称号在战国后期被各国君主用滥,谁都可以称王,它不再表示任何高低。而新政权控制的疆域,是此前任何一个政治体都没有达到过的规模。用一个已经贬值的旧词去称呼一件前所未有的事,说不通。
所以这件事的实质是:一个没有先例的权力,需要一个没有先例的名字。
传世记载留下了这次讨论的经过。新君让臣下商议尊号,理由说得很直接:如果不更改名号,就无法称述已经成就的功业、传给后世。
臣下提出的方案是泰皇,理由是上古有天皇、地皇、泰皇,其中泰皇最尊贵。这个方案的逻辑是往回找:既然现有的名号都不够用,就到更古老的传说里去找一个更大的。
新君没有采纳这个名号,而是从上古三皇五帝的名号里各取一个字,合成皇帝这个词。至于配套的自称与命令名称,是臣下在同一次议奏里一并提出的,新君照议奏采纳了。
这个选择值得停一下。
臣下的方案是选一个现成的旧名号,新君的方案是造一个从来没有过的组合。前者仍在旧系统内部找位置,后者宣布旧系统的最高位置也不够用。皇与帝这两个字,在此之前分别指传说中的至高存在,把它们合起来,等于说:以往被分开崇奉的那些,现在归于一人。
这不是虚荣。它解决的是第一节说的那个实际问题:新的权力找不到可以对标的旧位置,所以必须自造一个位置。
还有一层值得说。这个新词是合成的,而不是选定的。选一个现成的旧名号,等于承认自己在某个已有序列里占一个位置,哪怕是最高的那个位置;把两个字拼起来造一个新词,等于宣布不进入任何已有序列。前者是加冕,后者是另起一行。
这个区别在后来反复出现。凡是想接续前朝正统的政权,通常在旧名号里找位置;凡是想宣布自己开创了新东西的,通常造新词。造词这个动作本身就是一份声明。
一个名号不能单独起作用,它需要一整套语言来支撑。这套语言的主要部分在那一次议定中一并确立,另有一项要从当时的实际做法上看。
自称改了。此前君主自称寡人、孤,这两个词的字面意思都是自我贬低——少德之人、孤单之人,是谦辞。新的自称取了一个原本人人可用的普通字,把它收归一人专用。一个从谦辞到独占的转变。
命令的名称改了。君主的指令有了专门的字,与普通人的说话彻底分开。
还有避讳。这一项不在那次议奏的记载里,是从当时实际的改字做法上看出来的:君主名字里的字,行文遇到就要换掉。这意味着语言本身要为一个人让路。
死后的评价被取消了。此前君主死后由臣下议定谥号,好坏都有,这是一种事后的评判。新制度废除了这个做法,理由说得非常清楚:那是儿子议论父亲、臣下议论君主,不合适。取而代之的是按顺序编号,从第一代往下数,打算传到万世。
这四项改动有一个共同点。它们都不是增加权力,而是收窄语言。自称从人人可用收归一人,命令的名称从通用变专用,君主的名字从可说变不可说,评价从可以议论变不许议论。权力的边界没有变,能够用来描述和衡量它的词却少了。
这就是为什么名号问题不是礼仪问题。当描述一件事的词被拿走,这件事就变得难以被讨论;而难以被讨论的东西,也就难以被质疑。
这一条最能说明整套设计的意图。取消谥法,就是取消最制度化的那条来自下面的评价渠道。它后来没有成功,但意图是清楚的。上一卷讲百家争鸣那一讲说过法家的一个漏洞:那套设计对君主之外的所有人都有约束,唯独对君主没有。这里是同一件事在语言层面的落实。
但这套语言里藏着一个矛盾,它在平时不显,一到危机就要命。
新名号的合法性从哪里来。
旧的名号有来源:周天子的册命来自他继承的地位,诸侯的名分来自天子的承认。上一卷讲三家分晋那一讲说过,册命之所以有价值,是因为它稀缺,不是谁都能得到。而稀缺的前提是它由别人发出——这一层上一卷没有明说,是本讲要补的。
皇帝这个称号没有给予者。它是自己给自己的。
统治者显然意识到了这个问题,于是做了几件事来补。一是造谱系与祥瑞,把新政权接到一套解释宇宙运行的说法上,声称改朝换代是天地运行的必然次序。二是巡行天下、刻石立碑,把功业刻在山上,用石头代替册命。三是封禅,到一座被认为地位最尊的山上举行祭告天地的典礼。
这三件事都是在为一个自己给自己的名号寻找外部担保人。找不到人,就去找天,找传说,找石头。
但它们都有同一个弱点:这些担保人不会说话。天不会开口承认,也不会开口否认。这意味着任何人只要愿意,都可以宣称同样的东西。后来的历史证明了这一点——新政权总能给自己找到一套天命的说法,而说法本身从不缺货。
上一卷讲三家分晋那一讲说过,周天子承认三家为诸侯之后,用实力换名分不再是违规而是程序。皇帝这个称号是那个程序的终点:连请封这道手续都省掉了,实力直接兑换成最高名分。省掉手续的代价是,此后也没有任何手续可以保证它。
这里可以和上一卷讲三家分晋那一讲对照。那一讲说过,周天子到了后期手里只剩册命这个动作,而且用一次少一次,因为每册命一次不该被册命的人,这个动作就掉一次价。稀缺的来源那一层,如前所述是本讲补的:它由别人发出,所以自己拿不到。皇帝这个名号走的是相反的路:它一开始就把发出者和接受者合成了一个人,所以它从第一天起就不缺,也从第一天起就没有人能证实。
两条路的共同终点是:名分最终都要靠实力兜底。区别只在于,周天子的名分在实力耗尽后还空转了几百年,而自己给自己的名分一旦实力不再,连空转的余地都没有。
尽管有上面这个漏洞,皇帝这个名号还是活了下来,而且活了两千多年。
原因有几层。
第一层是它没有竞争者。旧的名号系统已经作废,没有人能拿出一个更有权威的称呼来反对它。一个自造的名号,在没有别的名号可选时,就是唯一的名号。
第二层是它被制度填满了。上一卷讲郡县制那一讲说过,那套办法把责任和后果都汇到顶端。一个位置如果每天都在处理全国的文书、任免、赋税、军令,它就不需要额外证明自己存在的正当性——它的正当性来自它确实在运转。名号的空虚被日常的实务盖住了。
第三层最重要:后来的人接受了它。在后来的王朝里,第二代、第三代统治者不必再论证这个名号,因为它已经是现成的。一个称号只要传下去两三代,它的来历就不再有人追问。制度的正当性很大程度上靠这个机制维持——不是因为它被论证清楚了,而是因为它先于所有在世的人存在。
这三层合起来说明一件事:一个名号能否立住,与它是否有可靠的来源关系不大,与它是否被持续使用关系极大。
还有一个条件常被忽略:这套名号从一开始就没有留下讨论的入口。
前面说过,避讳收走了直呼其名的自由,合成新词取消了与旧序列比较的可能。这两件事都留了下来,合起来使得这个位置很难被放进任何参照系里衡量。一个东西如果无法被比较,它就既不会被证明是对的,也不会被证明是错的,于是它只能被接受或者被推翻,没有中间地带。
这解释了后来的一个现象:中国历史上关于皇帝制度本身的讨论极少,关于某个皇帝好坏的讨论极多。前者没有语言可用,后者有现成的一整套。
秦朝很短,但这套语言留下来了。此后两千年,历代王朝沿用了皇帝这个称号,也沿用了配套的自称、命令名称与避讳的做法,只是各朝执行的宽严差别不小。只有废除谥法这一项没有留下来。它在秦亡之后不久就被推翻,下一个王朝开国之初就在议谥,此后历代沿用。也就是说,那次设计里最彻底的一条,恰恰是唯一一条没有活过秦朝那一段的。
留下来的还有一个更深的东西:一种把权力表述为唯一、至高、无所不包的语言习惯。
这套语言有一个特点,它不给任何东西留位置。它没有为贵族留位置——因为皇帝之下人人平等地是臣民。它没有为地方留位置——因为天下是一个整体。它也没有为不同意见留位置——因为它本身不进入任何可比较的序列,也就没有可以拿来衡量它的尺度。
这个特点在王朝运转正常时是优势,它使得指令可以直达,责任可以明确。它的代价要在危机中才显现:当这个唯一的中心出问题时,语言里没有现成的词可以用来讨论替代方案。要讨论替代,就必须先说这个中心失去了天命,而这是一句只能在事后说、说了就没有退路的话。
于是中国历史上的政权更替,很少表现为对制度的修改,多数表现为对人的更换加上一套天命转移的说辞。制度本身几乎不被讨论,因为讨论它的语言在秦朝就被取消了。
最后要说一件事,它与开头那个把名号看作一种成本的判断有关。
新名号确实降低了统治的成本。有了它,一道命令传到千里之外,接到的人不需要判断发令者有没有资格,因为资格问题已经在名号里解决了。这在一个疆域空前的国家里是巨大的节省——上一卷讲郡县制那一讲说过,距离是那场廷议里主张分封的一方最实在的理由。户籍、上计、文书解决的是距离的一半,就是远处的事情怎样让中央知道;名号解决的是另一半,就是发令者不在场时凭什么让人服从。
但成本没有消失,只是被转移了。它被转移到了这个位置本身。所有需要判断的事最终都要回到这里,所有出错的责任最终也都归到这里。省下来的是别人的力气,压上去的是一个人的判断力。
第一,那次尊号讨论的记载。它见于正史本纪,是这类朝堂议事中记载较完整的一次。但正史所记的对话经过整理,臣下发言的分寸、是否还有别的方案被提出,都无法核实。可以确定的是最终采用了皇帝这个合成的新词。
第二,皇与帝二字的原义。争的是这两个字在先秦到底指什么:一种意见认为,这两个字本来都是对至高神格或上古帝王的称呼。另一种意见认为,皇字最初是形容词性的修饰语,训作大,先秦文献里多用来修饰天、祖、考一类的词,被当作名号是后来的事。还有一种意见强调,帝字与商代的祭祀有关,理由是卜辞里的用例和商代后期君主名号中的那个字。三说依据的是不同的文献用例与字形材料,各有说不通的地方。本讲采用的是第一种,但它不是唯一的解释。
第三,那套解释朝代更替的宇宙学说。它在战国后期已经流行,秦朝采用它作为自身合法性的说明。这套学说的具体内容、秦朝采用的程度、以及它在多大程度上真被当时人相信,材料有限,学界估计不一。
第四,刻石文字的性质。巡行所立的刻石,文字是官方拟定的自我表述,不是客观记录。它们记的是政权希望被如何看待,用它们来了解当时的实情要格外小心。要注意它与上一卷讲策士说辞时的问题不是一回事。那里可疑的是这些话是否真被说过;这里不可疑的恰恰是这一点,刻石确实是那个政权说的话,可疑的是把它当作实情的记录。
第五,取消谥法的实际执行。制度上确实废除了,但秦朝短促,这一条实际运行了多久、有无例外,难以考察。后世恢复谥法的过程与动机,也有不同解释。
第六,这套名号语言对后世的影响有多大。一种意见认为它奠定了此后两千年政治文化的基本框架;另一种意见认为名号只是表层,真正起作用的是官僚制度与赋税体系,名号不过是随之而来的包装。本讲的处理是把两者视为同一件事的两面,但这个处理本身可以商榷。
第七,本讲第五、六两节的几处概括。说关于皇帝制度本身的讨论极少、说政权更替很少表现为对制度的修改,都是跨度极大的概括,中间有反例——明清之际就有直接批评君主制度本身的成体系著作,历代也有过针对制度的重大改革。本讲的意思是主流形态,不是全称判断。
回到最初的问题。这套全新的政治语言是怎么被发明出来的。
它是被逼出来的。一个规模空前的权力,在旧的名号系统里找不到任何可以对标的位置,而旧系统的最高权威已经不存在,无法为它背书。剩下的只有一条路:自己造一个名字,然后想办法让别人相信。
这件事最值得注意的地方,是它把一个原本靠外部承认维持的东西,改成了靠自我宣称维持。此前一个统治者的正当性,至少在名义上需要来自他之上的某个存在——天子之上有天,诸侯之上有天子。现在这条链条的顶端被接到了自己身上。
这看起来是权力的增强,其实也是一种失去。卷一讲晋国六卿那一讲说过,一个统治者要把权力交给能办事的人,又要保证随时能收回来,这个问题两千年没有稳定答案。皇帝制度在名号层面做了同样的事:它收回了所有可能约束自己的东西,包括那些原本也在保护自己的东西。
一个没有人能够承认的位置,同样是一个没有人能够为它作证的位置。它的稳固完全依赖于事情不出错。而下一讲要讲的,就是这套逻辑在另一个领域的展开。当同一种思路被用来处理文字、道路、度量和车轮间距的时候,会发生什么。那些事情看上去比名号具体得多,也实在得多,但它们背后的想法是同一个:把纷杂的东西收拢到一个标准上,由一个中心来定义什么是对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