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把事情本身说清楚,因为它常被讲成一个屈辱的故事,而实际的经过并不是那样。
那一年秋天,北方那个政权大举南下。它绕过了沿途几座坚城,一路推进到黄河边上的一座城下——那里离都城已经很近了。
这里要先补一句它为什么能推进得这么深。本卷讲杯酒释兵权那一讲说过,最能打的部队集中在都城附近,地方上留下的多是弱兵。这个安排的好处是任何一个地方都反不了,北边那一片平原上并不是没有兵,可那些兵屯在几处要地,没有被用来在半路截击——守得住城,守不住路。所以对方绕城而过、长驱直入,与其说是兵力不够,不如说是那套部署本来就没打算这样用兵。
朝廷里的主张分成两派。一派要迁都往南或者往西,理由是都城离前线太近,守不住。另一派坚持皇帝必须亲自到前线去,理由是一旦皇帝动身南逃,人心散了,往下就没有第二道防线。
皇帝去了。他到了黄河北岸那座城的城头,军中看见了他的伞盖,士气大振。与此同时,对方一位主要将领在阵前被守军的床弩射中身死。
于是局面成了这样:对方深入到了敌境的最里面,后路是一串没有拿下的城,一位主要将领阵亡,粮道拉得很长;而这一边守住了,可要把对方从境内赶出去,也没有把握。
对方那位将领阵亡之后,两边都想谈;其实在此之前,议和的接触就已经由对方一侧发起过了。谈成的条件是:这一边每年给对方一笔银和绢;两国的君主以兄弟相称,按年齿排;边界维持现状,双方互不接纳对方的逃人,也不得在边境新修城堡、改动河道。
这里要留意的是,主张亲征的那一派赢了军事上的判断,而这份约定是在相持的局面下谈成的,不是在城被围住之后被迫签下的。至于它算不算城下之盟,当时就有人这样骂,存疑里另记一笔。
接下来算钱,因为整场争论都建立在这笔钱上。
数目在史料里是清楚的:银十万两,绢二十万匹,一年一给。三十几年后对方以出兵相要挟,这笔钱被加了一次,增到银二十万两、绢三十万匹。
这个数目大不大,取决于跟什么比。
跟这个王朝一年的收入比,它是一个很小的零头。本卷讲宋代的钱那一讲说过,这是一个收入远远超过此前任何王朝的国家,靠的是专卖、商税、海外贸易三条线,加上始终是最大单项之一的田赋。那一讲声明了自己的做法:不给绝对数,只讲结构。这笔账也不需要绝对数。
跟打仗的花费比,差距更明显。本卷讲宋代的钱那一讲还说过,军费长期是全部支出里最大的一块,而且大得没有别的项目可以相比。而那还是不打仗的年份——那笔钱养的是常备兵。一旦开战,运粮、征夫、犒赏、抚恤、修城,每一样都要另算。一次中等规模的边境战事打上一年,花掉的钱是那笔岁币的很多倍。这不是一个需要精算的结论,当时主张接受条件的人就是这样算的;而反对的意见主要落在别处。
还有一层值得一提。给出去的两样东西性质并不相同。银不是这一边自己产得多的东西,给出去就少一分;绢是自己织的,产量极大,而且是当时对外交换里最受欢迎的东西之一。也就是说,这笔支付里有相当一部分,是拿自己产得出来的东西去换安宁,而不是把库里的金属搬空。这一点在当时的争论里几乎没有人提,因为争论的焦点从来不在数目上。
所以就单纯的数目而言,答案是清楚的:这笔钱便宜。
因为反对的人算的不是这笔账。
他们的理由有三条,每一条都不能说没有道理。
第一条是名分。给出去的东西叫什么,是这场争论里最要命的一点。这一边给出去的东西名义上叫岁币,不叫贡;两国君主以兄弟相称,不称臣。这些字眼在今天听起来是虚的,可在当时,一整套对外关系的规矩就建立在这些字眼上。
要说清楚的是,给钱本身不是新事——后面要说到的那次和亲,给了几十年,那一次的往来文书里也用过兄弟的称呼,也有过以长城分界的说法。新的是这一次做成了一份双方交换的誓书,而且此后长期照办。誓书上写定的是岁额、疆界、逃人,以及不得新修城堡与改动河道;兄弟的名分与按年往来的使节,是随这份约定形成的。此后两朝的称谓按世代改过,没有变的是不称臣。此前中原王朝与周边往来的通行名义是对方来朝、这一边给赏,这一次不是。
第二条是先例。反对的人说,一旦证明了钱可以买来不打仗,那么以后每一个想要钱的对手都知道该怎么做。这一条后来被事实证实了,本讲后面说到那个先例时还要专门讲。
第三条最深,也最难反驳:钱能买到的只是这一次不打,买不到对方以后不打。约定能不能维持,最终还是取决于对方觉得打划不划算,而不取决于那张纸。
这三条里的第三条,本系列前面已经完整地讲过一次。卷四讲汉武帝的边那一讲说过,那个王朝早期几十年的做法是和亲与忍让,用财物换取暂时的安宁;那套办法有一个内在的毛病,送出去的财物约束不了对方,因为对方的君长也未必约束得了下面每一支人马,于是边境的劫掠一直没停。那一讲下的判断是:和亲买到的不是和平,是规模较小的战争。
如果这一次也是那样,那么反对的人就是对的。
这一次的结果不一样,而且差别很大。
从这份约定订立,到这一边出兵北上之前,双方之间一百多年没有打过大仗。边界基本没有变动。使节按年往来,两边的君主互相通报丧事与登位,逢年过节互致礼物。这不是名义上的和平,是实际上的和平。
为什么这一次能维持这么久?关键的差别有两处。
第一处,对方手里有可以被打坏的东西。它有都城,有官府,有户口册,有按年征收的赋税,有一批靠俸禄吃饭的官员。这样一个政权做决定的时候要考虑的东西多得多;它怕把这些打坏。一个靠劫掠取利、没有多少东西可被打坏的对手,就没有这个顾虑。这是这一次与前一次最根本的不同。
第二处,这份约定给了对方一个不打就能拿到的、稳定的收入。对一个有财政的政权来说,稳定的岁入比一次成败难料的抢劫更有价值——抢一次也许多,也许一无所获,还要死人。
还有一样东西比岁币更耐用,那就是边境上开设的互市。双方在几处指定的地点设了榷场,这一边输出的是绢帛、瓷器、茶叶一类,输入的是马、羊和皮货。
卷四讲汉武帝的边那一讲说过一句很要紧的话:那套和亲安排里最耐用的一件,恰恰不是送出去的财物,是那条谁也不肯关掉的通道。这一次也是同一个形状。两边在榷场上都赚到了自己缺的东西,于是两边都不愿意关掉它。有一种说法认为,这一边在榷场上赚回来的钱超过了岁币,等于对方把钱又送了回来。这个说法很流行,但它依赖的账目并不牢靠,本讲不用它做论据。可以确定的是另一件事:贸易一开,双方都多了一样怕失去的东西,而这比任何一份文书都管用。
现在回到反对者的第二条理由,那是他们最有预见的一条。
事情后来确实是那样发展的。先拿这个先例来要钱的,是北方那个政权自己。西北方向那一家立国之后与这一边打了几年,正打得难解,北方那个政权聚兵境上、遣使索地,最后以增加岁币了结——那就是前面说的那次加价。那次交涉里争的不止是钱。对方一度要求在誓书上换一个更难听的字眼来称呼这笔支付,最后以一个折中的字了结——名分这一头,也让了半步。又过了两年,西北那一家也谈成了,条件是同一个形状:名义上对方称臣,实际上这一边每年给它一笔银、绢和茶。
到这里,一套办法定型了:谁能在边境上造成足够的麻烦,谁就能拿到一笔年金。这个形状此后长期沿用。
不过这里要把话说准。这套办法之所以能一直用下去,前提是这一边一直付得起。而它确实一直付得起——这些年金加在一起,仍然不是这个王朝财政的主要负担。真正压垮财政的是养兵和养官,本卷讲宋代的钱那一讲已经把这几笔支出的分量说过。
所以先例的代价不在钱上,在别处。
它的代价是:一个国家一旦发现钱可以解决问题,它就会越来越少地去解决那个让它不得不花钱的问题。本卷讲杯酒释兵权那一讲说过,那套设计换来的代价之一是军事上的长期被动——不是打不了仗,是打不了那种需要长期握有主动、需要一个统帅连续几年自行决断的仗。而每年一笔钱买来的安稳,恰好使得没有人非要去动那套设计不可。买和平这个办法本身是理性的;它的问题是,它让另一件更难的事一年一年地被推迟。
放长了看,这份约定改变的东西比一笔钱大得多。
它以一份正式约定的形式写定了一件事:这个天下不止一个中心。
此前的观念里,中原的王朝是唯一的正统,周边一律是从属。现在出现了两个都自称皇帝、互相承认、按年通使、以兄弟相称的国家。此后几百年里,这个格局不但没有消失,反而越来越是常态。
卷一讲弭兵与吴越那一讲说过,会盟只是把实力对比写下来:一强压众的时候它是秩序,两强相持的时候它是停战,两强都空了它什么也不是。这一次是第二种。约定所写下的,是双方谁也吃不掉谁;而承认这一点,本身就是一次巨大的观念让步。让步不好受,可它带来的是一套新东西——固定的边界,常设的使节往来,谈判的先例,处理逃人、越界、纠纷的成文办法。用今天的话说,这是一套国与国之间打交道的规矩。
代价是:这套观念上的让步,从来没有被真正消化。整个这一百多年里,这个王朝的官方文书、士人的议论、朝廷的自我定位,仍然按天下只有一个中心那一套来写。收复北边失地这件事,始终是政治正确的话,也始终没有人真去做。承认现实与承认现实的正当性,是两回事——而这个落差后来带来了很大的麻烦,那是本卷后面几讲的题目。
最后说评价。本讲不给一句总评,理由有两条。
一条是记载的立场。关于这件事的记载,主要出自这一边;而这一边从议和的当时起就分成了两派,此后每一次对外政策的争论,都要回头引用这一次。所以留下来的评价,多半是当时某一场争论里的武器,不是对事情本身的判断。尤其是后来那场大变故发生之后,追溯者需要一个可以指责的起点,这份约定就成了现成的那一个。
另一条更要紧:划不划算取决于拿什么做代价的对照面。跟战争比,它极便宜。跟一个能自己解决边防问题的国家比,它是失败的。而这两个对照面对应的是两个不同的问题——这个王朝在当时能不能做到后者,本身就是有争议的。
可以确定地说的只有三件,而且这三件同时为真:那笔钱在财政上是小数;那一百多年的和平是真实的,受益的是边境上千千万万普通人家;而这份约定所写下的实力对比,这一边此后一直没有能力改变。
第一,那次亲征的经过。皇帝到前线、军中气势为之一振、对方一位主要将领中弩身死,这几件事记载一致;但决策过程中谁主张什么、劝进的话怎么说,出自后来的追述与笔记,各本互有出入,且明显带着为某一方辩护的痕迹。本讲不复述其中任何一段对话。另外,那些兵没有被用来在半路截击是就结果说的;原因是部署如此还是前线不奉调遣,记载两说都有。还要补两笔:主张亲征的那一派并不主张以岁币了结,他们主张乘势索地,所以这份约定不能算作他们的成果,本讲说的只是他们的军事判断被证明是对的;而当时就有人把这份约定骂作城下之盟,那是那场争论里的说法,与局面本身是两回事。
第二,那笔钱的分量。本讲说它在财政上是小数,这一点没有争议;但要给出具体的比例,就要看拿哪一年的收入、按什么折算银绢,各家算出来的数字差得很远。本讲只说量级,不给比例。
第三,榷场贸易的收支。有一种流行的说法称这一边通过贸易赚回的钱超过了岁币。这个说法的账目依据薄弱,各处税额记载零散、口径不一,且未计入走私。本讲不采用它做论据,只说贸易使双方都产生了不愿失去的利益。
第四,一百多年和平的原因。本讲归给两条——对方是一个有财政的国家,以及岁币加互市造成的稳定收益。也有意见强调地形与军事上的实际僵持、以及双方各自的内部问题才是主因。三种解释并不互斥,权重难以确定。
第五,先例这一条。本讲说这个形状后来被反复沿用,这在事实上成立;北方那个政权那次索地加价,用的正是同一个形状。至于西北那一家的和议是不是对这一次的模仿,证据是间接的——各次的具体形势与谈判过程都不同,相似的只是结果的形状。
第六,边界与逃人条款的执行。约定里的条文与实际执行之间有距离,边境上的越界、私贩、收留逃人一直存在,双方也反复交涉。把这一百多年说成完全无事,是一种简化;本讲说的是没有大规模的战争。
第七,本讲第六节那个判断——这份约定以正式约定的形式写定了多个中心并存。本讲不作首次之断:此前有过近于对等的外交文书,卷五那三百多年里尤其如此;卷四说的和亲,往来文书里也有兄弟之称与以长城分界的说法;此前也还有过双方立碑照办的成文之盟。本讲要辨的只是差别:和亲没有做成成文之约,当时人也把它当作权宜;而立碑的那一种是各自立石为记,这一次是双方各执一份誓书互换。
第八,本讲第五节末那个说法——买和平使得改革军事的压力一年年被推迟。这是本讲从后果上做的推断,不是当时人的表述;也有意见指出,即使没有这份约定,那套设计本身也很难被改动,本卷讲庆历与熙宁那一讲说的正是这件事。
回到最初的问题。这笔买卖划不划算。
如果只算钱,它是一笔极合算的交易。
如果算的是它让这个国家变成了什么样子,答案就复杂得多。它买到了一百多年的太平,而这一百多年里,这个国家的商业、城市、书籍、学问都长到了此前从未有过的高度。这些东西是真实的收益,而且是最容易被算账的人漏掉的那一类收益。
可它同时也买下了一个习惯:把一个解决不了的问题,转换成一个每年支付一次的费用。费用是可以承受的,问题是不会自己消失的。
一笔年金能不能一直付下去,取决于两件事:付钱的一方一直付得起,以及收钱的一方一直还在那里。第一件在这一百多年里始终成立。
至于第二件——北边那个收钱的政权,后来自己出了事。而当它出事的时候,这一边面对的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谈的对手了。
下一讲讲的就是那件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