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一讲结尾说,这个王朝把疆域推到了极大的范围,而那片范围里的人群差别极大;它怎么把这些地方连在一起,用的是不是同一套办法,是本讲的题目。
先把答案说出来:不是同一套办法,而且它并不打算让它们变成同一套。
这一点值得停一下。我们习惯的想法是,一个国家应当有通行全境的法律、区划与税则,不一致是暂时的,早晚要拉齐。这个王朝正好相反:它把治下分成好几层,每层一套完全不同的规矩,几套之间基本不通用,也不互相翻译。
上一讲讲的那套东西,只是其中一层。
第一层是内地。
它的样子前面几讲说过:地方划成州县,人编成户,按地亩征赋,官由考试出来,案子按同一部律例判。上一讲讲赋税那几件事都落在这一层;把西南一部分土官改成州县那件,做的正是把边上的东西往这里收。
这一层最要紧的特征是认地不认人。一个人什么来历、说什么话、拜什么神,这套东西基本不问;只问他名下有多少地、住在哪个州县、有没有犯法。
正因为不问,它才能覆盖极大的范围:一套只认田亩和户籍的办法可以从东南一直用到西北,很少需要为哪一种风俗另开条例。也有例外——本卷开头那一讲说的旗人另有户口、律例与升迁的路,而他们就住在内地各处要地。身份的界线在这一层里同样没有松。
可也正因为不问,它对那些没有田亩、不住州县的人是无话可说的。
第二层是北边和西边那一大片:草原、戈壁、雪山与绿洲。论面积比第一层大,论人口比第一层少得多。
这一层的规矩几乎每一条都和第一层相反。
不编户。那里的人不入内地的户口体系,也不据以派赋役。
不征田赋。朝廷不从那里收一笔能进国库的常入;向上送的是牲畜、皮货、贡品一类,数目不大,性质更近于礼节而不是税。
不设州县。那里按部落与教团分成一块块,各有自己的界与头人。要说清楚:那些界多数不是原样承认下来的,是朝廷重新划的——原来的大部落被拆开改编,牧地定了界,不许越界游牧。
不派流官。管事的是当地世袭的贵族与教团首领,朝廷承认他们,给名号品级,把位次排进一张表;派去的人不多,多驻在几个要点上办交涉与监视,日常不插手。个别要地后来管得深些。
不用同一部律。那里的案子照专为那一片颁下的律例办,那些律例以旧俗为底;只有几类特别重的事才按内地条例。
管这一大片的是一个专门衙门,与管内地事务的那几个部平列,自成一套人马、一套文书、一套档案。
还要补一句。本卷开头那一讲交代的三样没被消掉的地方里,除了西南的土官与北边归附的部众,还有关外那一块——那里另成一格,驻的是将军,人按旗籍编册,有些地方也设过府州县。本讲说三层,说的是最主要的三种,不是版图上只有三种安排。
上面那五条规矩不是疏忽,是一套站得住的安排。理由摆在账上:编户要设官,设官要发饷,而那里收的赋养不起派下去的官;何况这些人游动分散,硬编也编不住。至于朝廷是不是真这样算过,本讲不去替它认。
于是它做的是另一件事:不管这些人怎么过日子,只管住三样——不许自己内部打起来,不许和外面另有往来,朝廷用兵时得出兵。牧地的界是它划的,这一条正说明那三样管得实。
可这就带出一个问题:凭什么?
第一层的人服从,靠的是律令、赋役、科举、乡里的名分,还有一个流传极久的说法——天下应当有一个共主。这套东西在草原上讲不通,在雪山那一系里也讲不通。那么第二层的人为什么听?
答案是本讲最要紧的一句。坐在上面的那一位,对不同的人是不同的人。
对第一层,他是皇帝。正当性来自那一整套礼制与史书里的道理,来自他接管了前一个王朝的名分——本卷开头那一讲说过,这个王朝开馆修前朝的史,办的就是这件事。
对草原那一系,他不是皇帝,是可汗。这个位子自有来历:看实力,看各部推戴,也看一支被公认过的血脉。这个王朝通过联姻、通过继承那个称号、通过在各部之上做仲裁,把它接了过来。
对雪山那一系与草原上信同一种教的人,他是另一样东西:护法的施主。这是一种宗教里的关系——一方供养护持,另一方给予宗教上的承认与祝福。这套关系自有历史,比这个王朝早得多。
这三个身份并列在一个人身上,互不依赖:皇帝那一重说服不了草原,可汗那一重在内地士人看来无足轻重,施主那一重在内地的官场上不构成任何理由。它们各自成立,各有听众。要补一句:绿洲那一头没有同构的一重,靠世袭头人加驻防,本讲这个框架覆盖不到。
要点不在笼络。笼络是手段,这里说的是正当性:在这几层里他都不是外来的征服者,是那一层自己的规矩里本来就该有的那个位置。
卷八开头那一讲说过一个很像的形状:第一份答卷两套官府分开治,只在最上面合到一处,而合处靠的是最上面那一小群两边都通的人;那一讲还说,一旦这批人里有谁只剩下一边,接口就松了。这一次是同一形状的放大版:分的不是两层是好几层,合处靠的不是一批人,是一个人的几重身份。风险落在同一个位置上。
再往外还有一层:版图之外的邻邦。它们有自己的君主与军队,朝廷不派官,不收赋,日常不过问它们内部的事。往来的形式是:对方遣使来带方物,这一边给回赐、往往厚于所贡;对方新君即位,发一道册封的文书。
通说把这一层叫作一套上下尊卑的礼仪秩序,说这一边只图名分,经济上赔本。这说法有它的道理,可至少漏了两件事。
第一件:这一层里的关系很不一样。有几个邻邦认真行这套礼,按定期遣使,用这一边的历法;有几个偶尔来一次,礼节上应付;还有一些根本不是来行礼,是来做生意的——朝贡的名义是它们进这个市场的门票。同一本档案里记的关系,性质差得很远。
第二件更要紧。走这一路的关系,档案上一律写作来朝、来贡,给出去的写作赏赐,对方君主称作某国王。至于对方自己怎么理解,不在记录范围内。
这不只是措辞。卷七讲澶渊之盟那一讲说过,此前中原王朝与周边往来的通行名义正是对方来朝、这一边给赏;而那一次不是——立的是一份双方交换的誓书,两国君主以兄弟相称,给出去的东西叫岁币不叫贡。那一讲还说,名分二字当时不是虚的,一整套对外关系的规矩就建在这些字眼上。
不过这一段里确实出现过一个不肯走这一路的对手,而这个体系为它找到了位置。
陆上另有一个大国一路扩张过来,与这一边在边地相持了几十年。双方先后订过成文的界约,不止一份:划定疆界,约定逃人怎么办;两边各执约文,不用来朝与给赏那套名义,谁也不称臣。后来那一份还指定了通商地点,并让那一方在都城取得一处长期驻留之处。
这几样里有好几件,正是后面要说的那批海上来客要的:对等订约,在指定地点通商,在都城有一处自己的地方。也就是说,这个王朝不是做不到,它已经做过了。
关键在于它把这件事放进了哪一层。交涉不归管礼仪的那一路,归的是前面说过的那个管这一大片的衙门。在朝廷的账上这不是一件对外关系,是一件边务——和管草原诸部同属一条线。
于是那几份约没有长成一套东西。它们是个案不是先例,没有由此立下一条可以推广的章程;卷七那一讲说过的那次对等交往,在这一段里同样没有被接着往下走。
要说得准:不是这个体系放不下一个对等的对手,是它每放下一个都当作特殊的边务办掉,从不由此改动它讲述天下的那套写法。
现在把这套办法的账算清楚。
先说清楚是哪一笔账。这一片不是白得的。靠东那一大半是联姻、册封、内附一步步纳入的;西边那一支草原势力,是前后几十年、跨三代君主的用兵之后被打掉的,花费极大。要如实交代一句:那一支不只政权被灭,部众也在兵燹与随之而来的大疫中损折殆尽,余下的被拆散安置,牧地由别处迁来的人补上。那一带另有几次平乱,雪山那一头也不止一次抵御过外来入侵。下面说的便宜,指的是这套安排定型之后维持它的日常开销,不是取得它的代价。
第一,维持起来便宜。那么大一片地方,朝廷不设州县、不派流官,年年花的钱与面积完全不成比例。
第二,摩擦小。用当地人、按当地的规矩管当地的人,比派一个听不懂话的外来官去管麻烦少得多。这套安排定型之后到这一段为止,那一片没有再出过动摇全局的乱子。
第三,那个老问题不再是头号问题。中原王朝的头号安全威胁长期来自草原方向——本系列前面几乎每一卷都要讲一次。前面几次的了结,或是打退,或是划一条线守着,也有过打完之后把降部安置下来的;这一次走得更远:整片草原都纳进了这个体系的一层,此后一百多年没有松开。
这三样好处建立在同一个前提上,而这个前提是脆的。
这几层之间没有共同的语言。第一层的官不懂第二层的规矩,第二层的头人不进第一层的官场,第三层的邻邦与第二层的部众几乎没有制度上的往来。制度上,这几层唯一的连接点是最上面那个人。
于是这套秩序有一个特别的性质:它不是结构,是一束辐条。辐条各自结实,可只在轴心处相交;轴心一松,它们不会互相支撑,会各自散开。
这一点在这一段里看不出来,因为轴心很结实。它要到本卷后面几讲才显出来。
最后说一件当时还只是小事的事。
海上来了一批人。朝廷把他们塞进第三层:既然从外面来,就按外面来的写。可这批人不接受这个写法。他们不来朝,不受册封;要的是长驻,是按他们那边的规矩订约,是把关系写成两个对等国家之间的事。
朝廷的应对是把他们限在一处口岸,限定季节与人数,由指定商人经手,不许直接与官府往来。这套办法长期有效:交易照做,规矩照守,双方都赚到了钱。
上一讲那一段快结束时,海上那一方派来一个正式使团,带着大批礼物与一份要求:派一位使臣长驻都城,多开几处口岸,把税则定下来公布,另划一小块地方给商人存货。
朝廷的档案把这个使团记作贡使,礼物记作贡品,那些要求一条条驳了回去。这件事后来被反复讲述,讲的多半是使臣该不该行跪拜之礼——那场争执确有其事,可他最后行的什么礼,各家记载并不一致,本讲不去坐实。
要紧的不是那个礼节。要紧的是这几样并非从来没有先例。对等订约在陆上那一次办过,指定地点通商办过,在都城留一处地方也办过——只是留的不是使臣,也没有公布过税则。所以这一次驳回,不能只用体系里没有位置来解释。位置是有的,只是它在另一层;而海上这批人来的方向、要谈的东西、被登记的方式,把他们锁在了礼仪那一层。
还要说明,那套限制通商的办法当时并不算苛刻:同一时期把对外贸易限在少数口岸、交给特许商人经营,各处都常见。把它读成闭关自守,是后人从结果倒推的说法,本讲不采用。
这一节讲的只是这套秩序为什么接不住,不是那件事为什么打起来。后者另有几条线——货物的流向、白银的进出、对方那边的变化——是下下一讲的题目。
第一,这个王朝的性质。本卷开头那一讲已并列过三种读法并声明了取哪一种。本讲说几重身份那一节,给的正是那一种读法的主要论据;另一路认为皇帝那一重始终是核心,其余是它的延伸。本讲沿用本卷开头的取舍,代价是把内地那一头的分量说轻了。
第二,那个专管衙门。它与几个部平列没有争议;至于它在实际决策里的分量、与上一讲那个贴身班子如何分工,各家说法不一。本讲说这一片与内地不在一条线上,指的是文书与人马自成一套,不是说最高决断也分开。
第三,那套宗教关系怎么读。一说它是真实的信仰关系,一说它主要是政治安排、宗教是外衣,还有一说认为在当时人那里两者本来就分不开。本讲按第三种处理,不去替当时人分辨他信到什么程度。
第四,朝贡这一层的经济账。厚往薄来是不是赔本,各家算法差别极大:算不算随使团来的贸易、算不算省下的边防开支、按什么价折算贡品与回赐,结论完全不同。本讲不给结论。
第五,与陆上那个大国的那几份约怎么读。一说它证明这个体系有弹性,能按对方的规矩办事;一说它只是权宜,因为那一带当时另有强敌;还有一说强调那几次交涉在朝廷内部始终被当作边务,没有进入对外关系的正典。本讲取第三种。
第六,那道限制通商的办法。本讲说它当时不算苛刻,依据的是同时期各国的通行做法;也有意见指出,比较对象选得不同结论就不同,而且执行中另有勒索与刁难,那一层不能因为章程合理就抹掉。
第七,把这套秩序读成一束辐条。这是本讲组织材料的比喻,不是当时人的说法。风险是把各层之间实际的横向往来说得太少——商路、教团与婚姻都跨过界。本讲说的唯一,是制度上的唯一。
第八,前面那五条规矩说的只是通例。各处深浅差别很大,有几处也按内地的办法编过册。
回到最初的问题。
它是怎么把这些地方连在一起的。答案是:它没有把它们变成同一种地方,而是让它们保持不同,然后在每一种不同里各自安排一个站得住的名分。
要说清楚,这个办法不是它发明的。卷四讲汉武帝的边那一讲说过,对已经归附的游牧人群,那个王朝用的正是一套不完全的办法:划地安置,设官统领,沿用原有的习俗,不按内地郡县那样编户征赋;那一讲还说,这办法能维持秩序,却产不出多少赋税。这一次技术上就是同一路。
新的不在办法,在两样:范围大得多,名分这一头挖得深得多。前面那些王朝也给过名号,可那多半是安置的一部分;这一次是坐在上面的那个人自己进到那一层的规矩里去,做那一层本来就该有的那个位置。这是程度的差别不是有无的差别,可程度到了这一步,性质就跟着变了。
代价也在同一个地方。因为不要求变成一样,这几层就没有长出共同的东西;因为没有共同的东西,它们只能靠最上面那一个人连着。这套秩序的强度,等于那个人的强度。
而在这套秩序之外,那批不肯进任何一层的人正在一年比一年多。
不过在他们成为问题之前,这个王朝先在内部出了事。上一讲说的那些苗头——人越来越多,地越来越薄,山越开越高,没有田籍的人越来越多——在这一段的后段一齐发作了。那是下一讲的题目。